化解地方债风险:分类施策稳妥有序

债券基金问答发布时间:2023-10-04 浏览量:

最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宣布发行三期再融资一般债券,总额为6632亿元,这些债券将全部用于偿还政府尚未支付的企业账款。

内蒙古此次重新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代表地方政府在解决隐性债务问题上迈出了第一步,同时也考虑到了解决企业账款拖欠的问题。

自从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以来,市场对城投债违约的担忧情绪得到了缓解。甚至最近城投债受到了投资者的追捧,收益率明显下降,市场期待着尽快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

再融资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类型,普通的再融资债券主要用于偿还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在2020年12月国家推行建制县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时,出现了特殊再融资债券,主要用于偿还存量债务。这种特殊再融资债券将隐性债务纳入其中,作为化债工具,可以将隐性债务转化为显性债务。

尽管一揽子化债方案尚未明确,但内蒙古作为全国首个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并用于偿还拖欠企业账款的地区,意味着化债工作已经开始。这次债券的用途表明,相关部门有意将化债工作与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结合起来。

地方政府通过城投平台等国有企业进行基础设施等投资,很多工程建设最终被分包给了众多民营企业,并由民企供应商提供设备材料等。

如果地方政府无法为平台企业的投资付款,平台企业就会拖欠众多民企的账款,进而可能拖欠更下游的劳动者工资、银行信贷以及供应商等,形成相互拖欠的“连环套”。

化解地方债风险:分类施策稳妥有序

由于地产建筑市场不景气,而基建和地产领域在工程和材料等方面高度重合,导致建筑行业出现拖欠账款的问题更为严重,城投平台和地产公司成为主要的欠款方。

化债应该优先解决政府或国企拖欠账款的问题,这不仅关系到民营企业的生存,也直接涉及大量就业,更关系到市场的经营和投资预期。

因此,解决欠款问题对于企业的救助和解决拖欠连环套、改善预期、提振信心至关重要。

特殊再融资债券有利于帮助风险较高的地区减轻本息兑付压力,并通过监管的显性化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然而,这种工具并不能大规模解决隐性债务问题,因为隐性债务规模较大的地区的显性债务空间也有限。特殊再融资债券可以降低隐性债务的存量,但会增加显性债务的余额。

因此,应继续遵循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稳妥地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做到“谁欠款谁负责”。

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需要在两种风险之间取得平衡。

首先,随着一些地方财政能力下降,流动性风险增强,债务违约风险加大,必须通过化债措施降低风险,包括债务展期重组、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处置国有资产盘活资源等。

其次,必须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防止道德风险。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进一步严禁地方政府违规违法举债融资,遏制隐性债务增加。规则和纪律不可突破。

当前,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需要先了解地方的隐性债务规模和结构,根据不同情况分类采取措施,逐步化解。这需要时间。

地方债务问题已经存在很长时间,长期积累形成的问题不可能在短期内迅速解决,否则会增加道德风险。

但是,如果不能迅速解决债务问题,就可能限制财政在逆周期调节中的主要作用。

考虑到目前地产市场的投资和交易仍待提振,应根据分级分类原则,有序地逐步实施化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