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可转债的“一分钱之争”:三点思考

债券基金问答发布时间:2023-10-21 浏览量:

最近,一家上市银行发布的提前赎回可转债的公告引发了争议。争议的焦点是,该银行是否达到了提前赎回的触发条件。

根据该银行之前发布的可转债赎回条款,转股期内,如果该银行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则该银行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该银行在9月4日的公告中称,公司股票自7月28日至9月4日出现了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48元/股的130%,即不低于7.12元/股,已经触发了赎回条件,该行决定行使赎回权。

然而,部分投资者认为,5.48元/股的130%并非7.12元/股,而是7.124元/股。

银行可转债的“一分钱之争”:三点思考

由于目前A股股票价格仅显示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赎回条款,股价必须高于或等于7.124元才能赎回,实际上是高于或等于7.13元,也就是说该行少算了“1分钱”。

如果按照7.13元/股重新统计,上述区间只有13个交易日符合条件,因此不符合赎回标准。

实际上,市场争议的核心问题是在计算股价时是否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

由于目前监管规定对此没有明确界定,实践中,有部分上市公司采取“四舍五入”法,上述上市银行的做法并非个案。

然而,也有一部分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不低于当期转股价130%”的标准计算股价,也就是部分投资者所认可的计算方法。

然而,对于触发条件的分歧,最终导致了该银行股价和可转债价格的双双大幅下跌。

换句话说,计算标准的差异可能引发投资者的误解和情绪宣泄,不利于上市银行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开展市值管理。

这看似是一场“一分钱之争”,但实际上却值得相关方进行更深入的思考。

首先,规则是对实际操作的指导。在建立制度的过程中,要力争更加完善,确保实际操作中的行为可以依法依规进行。

事实上,“四舍五入”的计算方法虽然在许多领域是惯例,但一旦涉及到重要的信息,比如交易价格,就需要先制定规则,以便各方更高效地达成共识。

否则,将凸显其主观性,甚至会被认为是有损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这也是上述银行发布赎回公告后股价大幅下跌的原因之一。

在更广泛的领域,比如购物消费中,如果商家采用“五入”的计算方法,也可能引发消费争议,这方面已经有相关案例存在。

其次,无论采用何种计算规则,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都需要做到充分,特别是在面对可能存在分歧的事项时,更要向投资者全面披露,并尊重和保障投资者提出异议的权利。

想象一下,如果上述银行在发行可转债之前明确披露了类似情况的计算方式,就不会引发投资者的质疑。

这也表明,上市公司在发行前要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全面披露信息,让投资者了解计算和认定方式等细节。

最后,面对分歧,上市公司,包括上市银行,需要更多地站在投资者的角度考虑问题,抓住大局不纠缠小节。

一方面,在两种计算方式都可行时,应尽量采取对投资者更有利的方式,这是对最初信息披露中存在不完善之处进行必要补救的表现,以更好地展示其诚信和开明的市场形象。

另一方面,如果发现投资者对计算方式有质疑,可以先暂缓赎回,在充分与投资者沟通和完善信息披露后再行推进。

总之,上市公司在融资活动的前、中、后阶段都应更加重视投资者,维护投资者信心,这不仅有利于上市公司自身的长远发展,也有利于共同构建活跃的资本市场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