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
|
我小孩杨子奥于2007年5月18日因身体不适送往市中心医院就诊,经诊断为支气管哮喘,于2007年5月22日有所好转办理出院.在办理出院手续时,院方开出的药费清单中我发现出现了药品多开少用的现象,其中包括头孢呋欣呐、注射器,甚至还有与病例毫不相干的药品,例如先锋5号、黄芪注射液、眼药水等。在处置费里面三大常规检查、吸痒也有多收费的现象。
经过几番咨询与质问,院方工作人员只称是工作失误,当时我问院方:“这些剩余的药到哪儿去了?”他们回答说在科室。我又问:“科室是如何处理的?”他们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不知道!”事情就这样被他们以敷衍的态度不了了之。我认为这绝对不仅仅是一个偶然的失误,而完全是一种变相的欺诈!以他们事后的这种态度而言,这种事情对于他们已经是司空见惯,可能每个患者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只是大部分采取了妥协和隐忍!
试问如此大的一个医疗机构,诚信何在?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何在?为保护弱势群体,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恳请消费者委员会对些事调查处理,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
内容(转贴):
消协答复处理意见:
杨炎林:你好
你投诉你小孩因支气管哮喘在中心医院住院,被多收药费一事,经查中心医院多收你的住院费用185元.中心医院的这种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经我委与中心医院联系,中心医院愿意双倍赔偿你的损失,共370元,并上门赔礼道歉。